(通讯员 叶梦婷 吴丕业)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公布了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名单(国知发运字〔2020〕40号),其中示范高校30所,试点高校80所。我校成功入选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名单,试点工作有效期为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
为有效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制度作用,大力提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切实提高高校的创新质量和效益,持续推动高校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于今年2月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本次被认定的高校可获得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教育、科技、知识产权等项目中的倾斜支持。
学校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校领导亲自指导,科学技术发展院、法商学院、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积极组织,完成了材料编写和申报等工作。近年来学校先后成立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组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快对知识产权工作布局。为提升专利质量,促进运用与转化,学校围绕国家政策导向出台和修订了系列相关政策,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人才培养等工作领域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期间(截至2020年10月),学校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增幅明显,达705件,较“十二五”增加343件,增幅达94.8 %。学校还重点培育高价值专利及专利组合20余项,一批高质量专利组合实现转化,其中,“碳化硅陶瓷膜制备成套技术与产业化”、“云南中低品位胶磷矿选矿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等项目,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下一步,学校将继续加强科学谋划,深化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断提高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审稿:刘治田 叶健)